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贯彻执行<人力资源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人社办发〔2020〕2号)文件精神,对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城环保政策,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管理运行规范的企业,可享受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补贴。经审核,拟向安顺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申报以下企业发放2020年度稳岗补贴,现子以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3月6日至3月12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可向镇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监督电话:0851—36222309 镇宁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局 2020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