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自然资公〔2020〕1号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9〕146号),我县正在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将举行安龙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听证会。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安龙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 二、听证机构:安龙县自然资源局。 三、听证时间:2020年2月13日上午9:00 四、听证地点:安龙县自然资源局五楼会议室 五、听证会代表 本次听证会拟定听证代表40名,由有关部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群众以及社会各方面的代表组成。 六、听证申请 1.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以申请参加听证会。 2.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在2020年1月23日前向安龙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当包括申请人的姓名、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申请听证的具体事项;申请听证的依据和理由。 3.我局将根据拟听证事项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情况,指定听证会代表并发出《听证通知书》。 七、其他事项 (一)参会人员应准时参会,遵守会场纪律。 (二)听证会代表需熟悉我县征地补偿相关政策,了解我县经济发展状况及物价水平,知晓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技术要求。 (三)听证会代表应亲自参加听证,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四)听证会代表应据实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发言简明扼要,有理有据。需提交书面发言材料的,会后交工作人员。 八、联系单位:安龙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九、联系电话:0859-5210734 特此公告。
安龙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