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自然资源局关于陈仕孔申请办理 房屋所有权继承登记的公告 安自然资不动产公﹝2020﹞6号 申请人陈仕孔因继承(受遗赠)被继承人(遗赠人)黄绍芬的不动产,于2020年1月13日向安龙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及国有土地使用权继承登记,该宗地坐落于安龙县栖凤街道办事处鑫凯龙城4栋1单元11层5号,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建筑面积:128.28平方米(合同编号:2017000863),用途:市场化商品房/成套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安龙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对该申请事项予以公告,公告期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十五个工作日止,若在公告期无异议的,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将为申请人陈仕孔办理房屋所有权及国有土地使用权继承登记。 特此公告 安龙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月13日
注:若在公告期内有异议的,请异议人到安龙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