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自然资公〔2020〕24号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18〕6号)的规定和有关工作要求,我局委托贵州黔兴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按照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对安龙县洒雨镇竜金村石灰岩矿采矿权出让前期投入及其他固定资产投资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报告书》(黔兴评报字〔2020〕第314号)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4日至2020年12月28日。 二、公示内容:《资产评估报告书》(黔兴评报字〔2020〕第314号)。 安龙县洒雨镇竜金村石灰岩矿采矿权出让前期投入及其他固定资产投资于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22日的市场价值共计人民币肆仟柒佰壹拾万捌仟元(¥4710.80万元)。 三、其它: 公示期若社会公众对评估结果有异议,请填写《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并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龙县自然资源局提出质疑(地址:安龙县栖凤街道迎宾大道,联系电话:0859—5229069,邮编:552400),逾期不再受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该评估结果将纳入安龙县洒雨镇竜金村石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方案予以公告,明确由受买人承担。
附件:《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安龙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