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普安县申报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医药机构的公示
根据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医药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州人社局发【2016】38号)文件精神,经普安县医疗保障局研究,决定对新申办的一家药店:普安县惟康药房,申报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医药机构进行公示(见后附表) 公示时间:2020年10月5日至2020年10月11日 受理方式: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涵、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对所反映的问题要求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告知真实姓名,并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它有关线索,我们对反映问题者以及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受理地点:普安县医保局办公室 受理时间:每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受理电话:0859-7233600 7232215 特此公告 普安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10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