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人民政府治超办关于在G552、S209设立 流动治超点的公示
为深入开展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保护公路桥梁安全,巩固治超工作成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6年62号)第三十五条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在G552线K379+500米(岩架桥)处、S209线K315+100米(原打易派出所)处设立流动治超点(路面宽度8.5米),配备称重设备,由公安交警、道路运输、公路管理部门联合执法开展治超工作,实现现场称重、现场处罚。
望谟县人民政府治超办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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