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贵州省河道条例》有关规定,以及《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4〕285号)和《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及岸线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黔河长办〔2019〕)14号)要求,贞丰县水务局组织完成了我县辖区内挽澜河、坝乐河、纳窑河和那郎河4条县管河流河道管理范围界限的划定工作,经组织有关专家和单位审查,划定成果满足要求,现予以公告。 xlsx附件3:纳窑河河道管理范围线划界管理线桩(牌)成果表. xlsx附件4:挽澜河河道管理范围线划界管理线桩(牌)成果表 xlsx附件2:那郎河河道管理范围线划界管理线桩(牌)成果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