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全县餐饮业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2019-10-30 11:14:00 来源:贞丰县人民政府 作者:贞丰县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关于规范全县餐饮业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全县各餐饮业经营者:

  近期新闻媒体曝光的毕节市黔西县部分牛羊肉粉店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串通涨价的违法行为,引起居民和部分媒体的关注。为维护价格法规政策的严肃性、权威性,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现结合贞丰县实际情况就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餐饮业经营者应当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合法、诚实、信用原则,自觉维护餐饮业价格秩序。

  二、各餐饮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明码标价,明确标示名称、计量单位、规格、价格,严禁在标价之外向消费者收取其它费用。

  三、餐具消毒费等其他经营费用计入成本,不得以此名目单独收取费用或以其他形式价外加价。

  四、不得利用模糊标价、虚假标价以及两套菜谱等形式进行价格欺诈;不得规定最低消费额,不得设立霸王条款;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牟取暴利。

  五、餐饮行业协会不得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相互串通,联合定价,不得利用市场支配地位操纵市场价格。

  六、严禁强制服务、欺客宰客及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按照告诫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认真进行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对上述价格违法行为经提醒告诫仍未整改的,将按照《价格法》、《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依法从重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贞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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