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贵州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贯彻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稳岗返还政策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人社通办发〔2020〕6号)文件精神,经市社保局审核决定,拟向下列16家符合条件的单位拨付稳岗返还,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从2020年3月26日起,如对公示企业享受稳岗返还还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书面或电话举报,对举报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将取消其享受稳岗返还资格。 举报电话:0851-23300317(市社保局失业科) 0851-23300167(市社保局稽核科)。 附件:2020年度申领失业稳岗补贴单位公示表 赤水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2020年3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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