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制定主体的公告 各乡(镇)人民政府、尹珍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强化行政执法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遵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修订)》《中共道真自治县委办公室 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中共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等 34 部门单位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道党办发〔2019〕22 号)精神,结合我县机构改革情况,现将审核确认的行政执法主体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予以公布。 附件:1.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行政执法主体名单 2.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名单 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