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科技创新资金后补助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鼓励区域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根据《红花岗区加强科技研发、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试行)》(区府发〔2019〕7号)和《红花岗区科技创新资金后补助管理暂行规定》(遵红科发〔2019〕9号)文件要求,2020年9月将开展科技创新资金后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期间新增的知识产权、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科技型企业培育、科技成果转化。 二、申报时间:2020年9月1日——9月30日 三、申报材料:详见附件 四、其他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如实填报申请资料,并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自觉接受审计、监察、财政、科技、统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有关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于9月30日前分别送至相关部门: 1. 知识产权后补助类报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地址:红花岗区中华南路340号下杨家巷旁(原工商局大楼)七楼),联系人:冉静,联系电话:13035536976 2. 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后补助类 (1)企业技术中心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园投股(地址:红花岗区海尔大道区政府大楼三楼),联系人:游先权,联系电话:28430539 (2)科普平台报区科协办公室(地址:红花岗区海尔大道区政府大楼二楼),联系人:邹建容,联系电话:28433856 (3)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按照企业所在区域,分别报送到区科技局或高新区科技局: 区科技局成果产业股(地址:红花岗区剑江路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大楼10楼1004室),联系人:龙浏亦,联系电话:28426748 高新区科技局高新科(地址:红花岗区湘江大道遵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大楼1607室),联系人:李睿,联系电话:28401683 3.科技型企业培育后补助类及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类 按照企业所在区域,分别报送到区科技局或高新区科技局: 区科技局成果产业股(地址:红花岗区剑江路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大楼10楼1004室),联系人:龙浏亦,联系电话:28426748 高新区科技局高新科(地址:红花岗区湘江大道遵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大楼1607室),联系人:李睿,联系电话:28401683 附件:1.红花岗区知识产权后补助申请表 2.红花岗区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后补助申请表 3. 红花岗区科技型企业后补助申请表 4. 红花岗区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申请表 5. 红花岗区加强科技研发、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试行) 6. 红花岗区科技创新资金后补助管理暂行规定 附件2 红花岗区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后补助申请表及申报承诺书.docx 附件4 红花岗区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申请表及申报承诺书.docx 附件3 红花岗区科技型企业后补助申请表及申报承诺书.docx 2020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