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绥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会研究,同意对绥阳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证采购项目采用询比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询比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绥阳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证采购; (二)项目编号:绥农采〔2019〕08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绥阳县农经站; (四)采购人:绥阳县农业农村局; (五)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六)采购项目批准单位及批准文件:绥阳县财政局(绥财采〔2019〕080号)、绥阳县农业农村局班子会(绥农会纪〔2019〕11号); (七)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性资金,15万元(县级匹配资金)。 二、采购需求
交货时间: 签订合同后25日(日历日)内完成货物的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通过项目单位验收。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邀请:本次采购公告将在绥阳县县级相关网上发布。 四、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 (七)具有《印刷经营许可证》; (八)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10月28日至2019年11月1日(8:30至18: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在线下载(免费); 采购文件领取联系人:杨明靖、电话:15185309978。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1月4日北京时间18:30;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绥阳县农业农村局采购办、农经站。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项目实施单位提出质疑。 (一)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二)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项目实施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项目实施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采购人、项目单位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绥阳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绥阳县洋川镇旺草路84号, 联系人:蒋先生联系电话:17785266211; 项目单位:绥阳县农经站, 地址:绥阳县洋川镇旺草路84号, 联系人:蹇先生联系电话:17785266130。
绥阳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