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遵府办函〔2020〕85号)和《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对2019年度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评价工作的通知》(遵府教督〔2020〕7号)文件要求,现将《绥阳县人民政府2019年度履行教育职责自评报告》在绥阳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布。请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以便进一步完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2020年5月12日至5月15日。 二、反映意见方式:公民、法人或有关组织等社会公众对《绥阳县人民政府2019年度履行教育职责自评报告》有意见建议的,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提出书面意见等形式向我们提出。 (一)联系电话:0851-26228604;联系人:张光毅。 (二)电子邮件或书面意见。请发至邮箱:291663540@qq.com。 感谢你的支持! 附件:绥阳县人民政府2019年度履行教育职责自评报告.docx 绥阳县人民政府2019年度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自评情况表.xls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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