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消费者协会 成功调解一起过期油漆消费纠纷

2020-03-19 10:21:39 来源:贵州绥阳县 作者:杨毅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近日,绥阳县消费者协会受理一起油漆过期消费纠纷,经调解,成功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000元。

3月16日,县消费者协会接到消费者李某某投诉,称其3月10日在绥阳县某建材经营部购买多乐士油漆共计4000元,在新房装修使用完成后,发现其中一组价值385元底漆已过期,期间多次找经销商协商未果,故到县消费者协会投诉,望赔偿装修使用过期产品造成的损失,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经调查,该店销售员由于未及时清理库存,下架过期产品,导致消费者购买了一组过期底漆,造成消费者装修财产损失。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针对消费者诉求,绥阳县消费者协会向该店负责人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多次组织调解,3月18日,双方达成协议,由该店自愿一次性赔偿消费者李某某所购买油漆货款共计4000元,并主动上门道歉,指导消费者采取相应补救措施,最大限度挽回经济损失,该纠纷圆满调解。

绥阳县消费者协会24小时畅通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倾听消费者心声,围绕为民服务解难题,用看得见的实际行动回应群众的需要和期盼,以为民谋利、为民尽责的成效践行初心和使命,去年以来,绥阳县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消费投诉12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8.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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