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用公共媒体公示《桐梓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桐梓县重点防洪城镇、水库、小水电站、重要山塘防汛责任人和易旱区域、缺水城镇抗旱行政责任人的通告》的请示 县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责任、压实责任、杠起责任”,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手册(试行)和小型水库防汛“三个重点环节”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办运管函〔2020〕209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制作了《桐梓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桐梓县重点防洪城镇、水库、小水电站、重要山塘防汛责任人和易旱区域、缺水城镇抗旱行政责任人的通告》,现特申请用“桐梓县人民政府官网”予以公示。 当否,请批示。 附件:桐梓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桐梓县重点防洪城镇、水库、小水电站、重要山塘防汛责任人和易旱区域、缺水城镇抗旱行政责任人的通告(建议稿) 桐梓县水务局 2020年6月19日 (联系人:娄兴;联系电话:13885233881) 附件: 桐梓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桐梓县重点防洪城镇、水库、小水电站、重要山塘防汛责任人和易旱区域、缺水城镇抗旱行政责任人的通告(建议稿).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