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新蒲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信息

2020-06-17 18:04:49 来源:新蒲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遵义市新蒲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信息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人员构成

  二、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表1:2020年部门收支总表

  表2:2020年部门收入总表

  表3:2020年部门支出总表

  表4: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6: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表7: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8: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9:2020年初资产情况表

  表10: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11: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明细表

  表12: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表13:2020年部门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表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五)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六)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七)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卫生健康工作法律法规;根据上级卫生健康 资源配置规划,编制我区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 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 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 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 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贯彻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 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实 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 生救援,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四)组织拟定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 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 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贯彻实施国家基本 药物目录。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 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相关政策、标准,负责 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 全风险监测与评估,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 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 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

  (七)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 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贯彻落实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 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 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及 形势分析,研究并提出促进全市人口与家庭发展的政策建议,建兄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并组织 实施。

  (九) 负责拟定乡村两级卫生健康服务政策措施,指导医疗 二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卫生 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社会办医疗机构规划、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承担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红十字会的日常工作, 指导遵义市新蒲新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规和政策措施; 拟草全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制定行业标准;指导、督促 基层中医药规划及发展,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监督中 医医疗服务管理;协助推动中药产业发展。

  (十三)负责全区医疗机构党的建设工作,对医院党建工作 质量进行指导和评价。

  (十四)结合职能职责,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 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有9个内设机构。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党群人教科、财务科、法规与综合监督科、医政医管科、健康卫生科、规划信息科、计生协会、疾控科。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及人员构成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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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部门人员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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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表1:2020年部门收支总表

  表2:2020年部门收入总表

  表3:2020年部门支出总表

  表4: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6: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表7: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8: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9:2020年初资产情况表

  表10: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11: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明细表

  表12: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表13:2020年部门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总额686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00万元。

  2、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额686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74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万元。对应划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安排支出4864万元。其中:

  ①基本支出639万元,同比增加19万元,增长3.0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医疗保险及养老保险等人员经费增加。

  基本支出主要是保障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编制的基本支出计划。包括按现行政策编制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公积金和医疗保险离退休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等公用经费。

  ②项目支出4225万元,同比增加225万元,增长5.6%。增长原因主要是增加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405万元。

  项目支出是根据有关政策工作任务、事业发展目标等编制的特定支出计划。项目支出安排情况主要是:(1)新区人民医院招聘人员补助经费1200万元;(2)计生专项经费1024万元;(3)基药补助及村医经费364万元;(4)基本公卫、家庭医生签约服务306万元;(5)卫生院财政体制补助270万元;(6)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人才和农村定向专科医学学生定向服务经费263万元;(7)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405万元;(8)疾控和卫生监督经费300万元;(9)集体在职和集体退休人员工资、抚恤金93万元。

  (二)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支出2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预算的是医疗卫生项目建设资金

  (四)其他收入安排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3、其他需要说明公开的信息。

  (1)非财政拨款情况:本单位无非财政拨款事项。

  (2)政府采购信息: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共0万元。

  (3)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020年单位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5220万元(含上级资金)。其中:1、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325万元,主要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是我国政府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开展服务项目所需资金主要由政府承担,城乡居民可直接受益。2、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1321万元,主要用为我区范围内农村户口,今年年满60周岁曾经实行计生曾经只生育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农村对象,落实奖励。3、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专项资金169万元,主要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是预防出生缺陷的关键环节,是出生缺陷的一级预防手段,从源头上提高出生人口素质。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405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口罩、酒精等医疗物资。5、医疗卫生项目建设2000万元,主要是修建区级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新蒲卫生院、永乐卫生院和新中卫生服务中心。详见文尾附表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的《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年初资产总额292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53万元,固定资产净值64万元,无形资产净值0万元,其他资产504万元。

  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对因工作需要的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对因公出国(境)单位和具体人员审批情况确定。本项经费各部门(单位)年初难以预计,由区财政集中安排,不细化到单位,财政实行总额控制。

  (2)公务接待费:按规定从公用经费中提取并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共3万元,公务接待标准继续实行零增长。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7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4)公务用车购置经费为0万元,从2017年起,车辆购置费按公车改革精神及市委、市政府要求,财政未安排预算经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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