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庆交警查获一起二次酒驾违法行为

2020-12-09 08:00:00 来源:余庆县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余庆县融媒体中心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都说“吃一堑,长一智”,因酒驾被交警查过的驾驶人,通常都会痛改前非,可有些驾驶人被查了一次又一次,殊不知二次酒驾处罚更严重。

12月7日晚,余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特巡警大队在城区设卡开展秋冬季全市交通百日会战行动。

22时许,一辆车牌号为贵C587**号小型轿车缓缓驶向卡点,执勤民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车窗摇下后,在简单的沟通交流中,民警闻到了驾驶人身上不时散发出来的酒味,一股酒气扑面而来,有酒后驾车的嫌疑,民警依法要求其出示驾驶证及行驶证,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5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无独有偶,当执勤民警利用警务通对其身份信息进一步核实时发现,驾驶人田某文,男,28岁,住余庆县子营街道上里社区,于2019年6月2日在余庆城区就因酒驾被公安交警部门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此次酒后驾驶行为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最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驾驶人田某文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做出了相应处罚:罚款1500元、处10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吊销驾驶证

余庆交警提醒您:“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酒后驾驶机动车不仅是违法行为,更是对自己与他人生命的漠视与不负责。针对岁末年初、元旦节临近,群众聚餐娱乐、庆祝活动增加,酒驾醉驾上升的风险, 余庆公安交警将继续加强路面管控,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全覆盖、零容忍,不分白日昼夜重拳整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为群众出行平安保安全,保畅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要知敬畏、守规则,开车不饮酒,安全文明出行!(来源:余庆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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