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我市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切实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案件审判中的辩护作用。拟定向德恒、华矩等21个律所招募刑事辩护律师30名,组建我市法律援助刑事辩护律师库。 一、申报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2、取得律师职业资格A证,执业三年以上; 3、具有较丰富的刑事案件出庭辩护经验; 4、未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无投诉记录。 二、申报程序 1、律师填写申请表,经所在律师事务所审核盖章,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统一向古交市法律援助中心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3月25日—2020年4月1日。 3、联系人:刘香香 电 话:13593160590 0351-5141148 三、提交材料 1、申请表一式两份。 2、律师执业证复印件1份; 3、承办刑事案件情况简要介绍材料1份。 四、评审程序 1、市法律援助中心收到申请书后进行审核,报古交市司法局复审,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刑事辩护律师。 2、市司法局将入选刑事辩护律师公示后入选我市刑事辩护律师库。 五、使用与管理 市法律援助中心根据法律援助刑事案件类别和律师办案专长指派律师,受指派的律师应接受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和监督。承办律师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过程中,如存在收取律师服务费、懈怠履行、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等行为,经批评后仍不改正的,市法律援助中心将停止指派,情节严重的,移交太原市律师协会处理。市法律援助中心每半年核实一次法律援助律师执业方面的相关信息,对工作中弄虚作假或受到执业处罚、处分,不再符合法律援助律师条件的,应及时从法律援助律师库中予以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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