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巴州轮台县在河北省境内招聘120名乡镇事业岗工作人员的公告

2017-10-22 13:00:14 来源:新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新疆巴州轮台县在河北省境内招聘120名乡镇事业岗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从根本上解决轮台县乡镇干部数量不足、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经轮台县党委研究决定,拟面向援疆省市河北省公开招聘120名专科以上毕业生来轮从事乡镇工作。特发布此公告。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条件

  (一)男性,年满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0月1日至1999年10月1日期间出生);

  (二)符合报名条件的已婚男性,其配偶也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需提供夫妻双方结婚证;

  (三)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经国家、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五)具有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三、招聘职位

  全县11个乡镇、1个城镇社区管委会共招聘120名。

  四、招聘程序

  具体程序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

  1、报名与资格审查:

  (1)时间:2017年10月15日—10月30日。

  (2)地点:沧州市人力资源市场及其所辖县市区人力资源市场。

  2、笔试:

  (1)时间:2017年11月4日。

  (2)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面试:

  (1)时间:2017年11月7日。

  (2)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体检:

  (1)时间:2017年11月8日。

  (2)地点:沧州市中心医院。

  5、政审、公示工作由沧州市人力资源市场负责。

  6、聘用及管理工作由轮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负责。

  7、上岗时间:2017年11月12日,由中共轮台县委组织部和轮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志陪同统一乘火车前往轮台县(交通费由本人先行垫付,上岗后由单位全额报销)。

  五、聘用、管理及待遇

  1、新招聘人员以合同形式聘用、由县财政局拨付工资。工资待遇比照事业单位在编同类人员工资标准执行。用人单位应按规定为聘用人员按工资标准缴纳“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承担,应由个人承担部分由聘用单位直接从工资中代扣代缴。如:专科毕业生除缴纳五险一金外(用人单位承担的五险一金分别为1086.71元、472元,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分别为561.34元、472元。合计2592.05元),至少可拿到手中的工资为4147.66元,半年后可享受南疆津贴660元,合计4807.6元。另外,视用人单位年终绩效优秀、良好、一般不同等次每人每年可享受8000—12000元的绩效奖金。

  2、用人单位提供免费食宿。

  3、工作满一年者可享受探亲假(按相关规定报销往返路费)。

  4、需迁移户籍的人员,由轮台县公安局负责办理,随迁子女就医就学享受当地同类人员待遇。

  六、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执行。

  招聘联系人:刘丽童 13899009883

  周建荣 15509965993

  中共轮台县委组织部

  轮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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