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孙吴县201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1-06-15 08:00:00 来源:孙吴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来源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孙吴县201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孙吴县政务公开2011年工作要点》

                                                                                           二〇一一年六月九日

孙吴县政务公开2011年工作要点

    2011年孙吴县政务公开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国务院和省市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和廉洁政府为目标,以服务人民群众为主线,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行业政务公开、基层政务公开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为重点,建立健全监督考评机制,加大工作落实力度,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服务。
    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实惠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逐步扩大公开信息量。认真执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
   (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逐步扩大公开信息量。认真执行《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黑财预〔2010〕19号)精神,积极推动部门预算公开。对政府集中采购的标准和年报信息、各类收费标准等群众关注的信息,要在法定时限内通过网络予以公开。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制定相关配套制度,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准确性。认真执行《黑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二)推进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信息公开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项目信息公开目录,制定相关标准和程序,及时发布和更新有关工程建设领域的项目信息。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明确公开的责任主体,规范有序地推进项目信息公开共享。完善考核评估和监督机制,重点解决工程建设信息不透明、公开不规范等问题。
   (三)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答复机制。要进一步完善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明确答复责任。对于申请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畴或无法按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要在法定时限内主动与申请人沟通,答复申请时要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对无正当理由拒绝答复申请人申请的,要按有关规定责令改正,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着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黑龙江省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管理暂行规定》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处理好公开和保密的关系,各部门要有专人负责公开信息保密审核工作,本着“谁公开谁送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重要信息需经本级或上级保密部门审核后公开,确保做到公开的不涉密,涉密的不公开,杜绝因处置不当而产生不良后果。
   (二)积极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把依申请公开作继续做为今年的工作重点,政府门户网站上要开辟公开信箱、政务大厅和公开电话等依申请载体,对公众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相关部门要及时给予答复,依法满足公众需求。要根据法律法规,确定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及公开的对象,明确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是否公开的答复,如果确实因法律规定不能公开或因涉及商业机密等不便公开的,要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并做好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诉讼纠纷准备工作。此项工作年底前全面推广。
    三、推进公用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推进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具体措施。要以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为原则,全面公开公用企事业单位的各项管理和服务事项,提高工作透明度,改进行业作风。
   (一)加大教育、医疗卫生、城乡建设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力度。抓好群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紧紧围绕我县的民生工程,全面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采购、教育、卫生、社会保障、房屋拆迁、工程招投标、公安交警执法等涉及民生领域的信息公开。继续大力推进教育系统“阳光收费”、“阳光招生”、“阳光分班”;学校每年都将招生政策、计划、程序以及收费标准等通过载体向社会公布,建立信息发布机制,不定期向家长发送致家长一封信、活页反馈单。同时认真落实卫生系统社会服务承诺制、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公示制、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建立和完善廉租房分配公示制度,切实发挥推行办事公开在优化环境、服务群众中的阳光效应。
   (二)着力规范办事公开内容和办事时限。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公用企事业单位要抓紧完善公用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指南和目录,完善办事公开制度,围绕办事内容、收费标准、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结果以及岗位规范、服务承诺、监督渠道等内容,绘制办事流程图,实现网上公开运行。各公用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制定限时办结的承诺,承诺内容要在群众容易知晓的场所进行公示,保持服务承诺的常态性。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办结时限规定的要严格按照时限办结,严禁超期办结。
   (三)培育办事公开示范点。通过抓点拽线带全面的方式进一步深化我县办事公开工作,条件好的社区要成立由社区服务呼叫中心、社区服务网站和社区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三大部分组成的社区信息服务管理中心,为社区群众服务。医疗卫生、教育、城市建设、交通等做好政务(办事)公开工作,起到示范点的辐射、带动作用。
    四、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考核机制
   (一)各乡镇、各部门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要及时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制,建立健全组织运行机制。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政务公开工作要经常过问、主动部署、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督促、抓协调。为打造“阳光政府”,打开一条联系群众和基层的通道,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考核机制。政务公开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群众反响大的系统工程,要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同党风廉政建设结合,同《行政许可法》相结合,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全面扎实推进。建立与纪检监察机关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建立县政务公开办和监察部门受理群众举报机制,各部门要创新考核机制,普遍聘请社会监督员,设立意见箱和举报箱,开通举报电话和投诉电话,向社会各界发放《征求意见函》,多渠道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将以明察暗访等方式,定期不定期深入各乡镇、部门进行检查,对工作不达标的部门,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限期整改完成,并把检查结果作为年底绩效考核的依据。
   (三)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的宣传。各乡镇、部门要会同相关单位,共同开展工作,通过联手合作,形成工作合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各相关单位要准备宣传标语、条幅、面板、先传单等,通过活动宣传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深入人心,延伸到各个角落。
   (四)尽快设立乡镇、部门政务公开常设机构。各乡镇、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配齐配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同时,各乡镇、各部门要积极争取设立政务公开专门机构,形成政务公开协调一致的管理体制,促进各项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五、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一)推进重大决策公开。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的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凡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实行预公开制度和专家论证、听证制度咨询,广泛听取意见,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意见征集采纳情况。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决策公开的各项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坚决防止“走过场”等形式主义。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和结果公开。进一步规范全县行政审批工作,明确各个审批环节的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时限等,并及时通过政府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布。要严格执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和取消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2010年第1号),未经公布的行政审批(许可)事项,一律不得实施。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结果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