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12月10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19-12-10 00:00:00 来源:临颍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临颍县环保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20191210日-20191216日。

电话:0395-5592202    通讯地址:临颍县环境保护局(462600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建设项

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类别

环评机构

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漯河市金名展柜有限公司年产20万套食品展柜生产项目

报告表

漯河咏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漯河市临颍县杜曲现代家居产业集聚区豫颍木业产业园7、9幢

本项目租赁临颍县现代家居产业集聚区豫颍现代家居产业园内的7#厂房和9#厂房进行生产,厂房占地面积10000m2,办公区建筑面积2500m2年产食品展柜20万套。

1、废水:本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混合进入化粪池处理后,主要污染因子COD、氨氮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要求,处理后的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临颍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再处理后排入清潩河。

2、废气:下料雕刻废气、焊接烟尘、打砂废气和喷塑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下料雕刻废气收集后经中央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1#排气筒),喷塑废气经滤芯清粉系统处理后和焊接烟尘、打砂废气经同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2#排气筒),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要求。

喷绘废气和烘干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系统收集后经同一套UV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3#排气筒),非甲烷总烃的有组织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印刷工业”排放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文表2工业企业边界排放值要求。

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出后经排烟管道引至楼顶排放,排放浓度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小型标准要求。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开料锯、推台锯、雕刻机、剪板机、折弯机等设备正常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在采取基础减振、密闭隔声等措施治理,再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理。废边角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收集后外售,滤芯清粉系统收集的塑粉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废包括废机油、废油墨瓶和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后暂存在危险废物贮存仓库中,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2

临颍县中升木材加工厂年产1万吨木皮项目

报告表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漯河市临颍县台陈镇大周村

本项目位于漯河市临颍县台陈镇大周村,投资30万元建设,占地面积6666m2,其中主要有生产车间、晾晒区、仓库、办公室等区域,

产品名称:木皮。

 

1、废水生活污水防渗旱厕定期清掏肥田,综合利用,不外排

2、废气旋切粉尘1台袋式除尘器+1根15m排气筒1#,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表2

3、固废生活垃圾垃圾收集箱若干废木材、锯末、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固废暂存区30m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除虫剂废弃包装除虫剂残液危废暂存间20 m2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

4、噪声设备噪声基础减振、厂界隔声、距离衰减《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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