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的规定,请2019年12月31日前在我局设立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含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务于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前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http://www.gsxt.gov.cn填报2019年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逾期未年报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列入异常名录。
特此通告。
临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8日 |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的规定,请2019年12月31日前在我局设立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含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务于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前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http://www.gsxt.gov.cn填报2019年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逾期未年报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列入异常名录。
特此通告。
临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