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县清漳河县城段生态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

2018-09-11 21:51:12 来源:和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闫兆杰 字号:T|T

  和顺县清漳河县城段(南北河)生态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

  和顺县人民政府 2018年08月15日 作者:和顺县人民政府 浏览量:130A-A A+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1 项目名称:和顺县清漳河县城段(南北河)生态治理工程

  1.2 项目建设单位:和顺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1.3 项目建设性质: 改建

  1.4 项目建设地址:本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和顺县县城。

  1.5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为和顺县清漳河县城段(南北河)生态治理工程,具体实施范围包括北河和南河,其中:北河西北起采煤厂,东南至北河与G207国道交叉口,长约5.8km;南河西南起永和路,向下游延伸至1.4km。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南北河水利工程、南北河水质提升生态补水工程、南北河控源截污工程、景观工程等。

  1.6项目投资估算与资金来源

  本项目建设总投资39685.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309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336.5万元,预备费4252万元。

  二、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采取的相应对策和措施

  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污染途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大气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工程施工作业中,大气污染源主要有:场地清理、基础开挖及运输车辆、施工机械车辆运行带来的扬尘;施工建筑材料(砂石料)的装卸、运输、堆砌过程以及开挖弃土的堆砌、运输过程中造成扬起和洒落;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废气;施工生活营地产生的燃料废气等。

  环评要求企业采取的措施主要有:对施工现场内易起尘的物料,应当采取围挡、遮盖、喷淋等防治扬尘污染的措施;对施工过程中堆放的渣土,必须采取防尘措施,及时清运、清理、平整场地;若堆置时间超过一周,应在其上设防尘网、喷水抑尘等其它防尘措施;清理垃圾应在晴朗无风的情况下集中进行,可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废水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对水环境影响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施工过程混凝土浇筑、养护等环节产后的废水;施工机械产生的冲冼废水;施工营地产生的生活污水。

  环评要求企业采取的措施主要有:本工程设置2个可移动式沉淀池,每个5m3。收集的养护废水加入适量的酸将废水调至pH值呈中性,采用间歇式自然沉淀的方式去除废水中的固体颗粒物。经过处理后的混凝土浇筑、养护废水,可用于施工道路洒水和场内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剩余部分随旱厕粪便被附近村民拉走肥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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