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马市中小微企业双创工作领导组:关于进一步规范使用山西省双创示范县 专项资金的有关通知

2018-09-27 14:52:08 来源:侯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翎翾 字号:T|T

  侯企创发【2018】3号

  双创工作领导组各成员单位、全市中小微企业:

  根据省财政厅、省中小企业局《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晋财建一〔2018〕113号)和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山西省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县专项资金(第一批)使用工作指南》(晋企发〔2018〕125号)通知的规定,以及在长治召开的全省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县政策培训与推进会会议精神,为了进一步规范使用省级双创示范县专项资金,使资金效力更加明显,双创成果更加显著,持续推动我市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工作再迈一个新台阶。经侯马市双创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2018年、2019年双创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将面向全市进行征集,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2017年以来得到双创资金支持的创业创新基地或企业,市双创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将组织相关人员,到各双创基地采取资金使用情况回头看的形式确定拟申报主体。望各基地、企业认真总结各自的双创成果,包括:产值、销售收入(营业收入)、税金、利润等指标同比增长情况;研发团队建设及研发投入、解决就业人员、企业核心力提高、专利申报、行业在省内、国内所处的位置;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团队建设、解决就业人员以及为入驻的中小微企业提供的公共服务等情况;企业自身形成的特色以及可以向全省推广的可复制的典型模式等。获得省级、临汾市级中小微企业双创基地或公共服务平台的给予优先支持。

  (二)面向全市生产、制造类的中小微企业进行征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在侯马市工商和质监局注册两年以上,且正常运营的工业企业;

  2.属于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拥有多项专利、处于同行业前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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