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提升政府网站管理水平和政务服务能力,建设整体联动、高效惠民的网上政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8〕12号)及《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字〔2017〕104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发布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象和内容 各级各类政府网站要编制发布《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主要包括信息发布、专栏专题、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安全防护、移动新媒体、创新发展等情况。 二、方式和时间 各级各类政府网站的《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于每年1月31日前在本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发布。衡水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开设专栏,集中发布我市各级各类政府网站的工作年度报表。 三、工作要求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认真组实施,完善工作机制,做好网站数据统计,确保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及时、数据真实准确。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于1月31日前,将《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及公开网址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至市政府办公室。 各级各类政府网站的《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于1月31日前通过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统一填报。 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样表)及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填写说明请到衡水市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hengshui.gov.cn)“政府公告”栏目下载。 联系人:张晓亮 电话(传真):2025206 电子信箱:szwgkb1111@sin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