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件时间:2019年4月28日 反映问题:我因工作原因耽误了办理农村合作医疗的时间,去询问的结果是由于现在部门正在改革,要推迟三个月,这种说法我很不理解,难道改革要影响到正常的工作吗?还是其他原因?请给出合理解释,非常感谢! 交办单位:故城县医疗保障局 办理结果:故城县医疗保障局与反映人进行了沟通,已向反映人解释了相关政策,按照《衡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未能在规定期限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缴纳全额参保费用满3个月后方可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反映人目前可随时携带身份证到医保局窗口办理参保手续,反映人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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