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民政工作事关困难群众衣食冷暖,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是党和政府保障基本民生的重要制度安排,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发挥着兜底性基础作用。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有序推进残疾人福利政策,切实保障留守、困境儿童基本权益。根据省民政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推行政府购买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冀民[2017]121号)和市民政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衡水市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衡民[2018]33号)文件精神,拟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基层社会救助经办人员25名(①13个乡镇和8个社区各1人,共21人;②县敬老院服务人员4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衡水颐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二、用工单位:故城县民政局 三、用工性质:劳务派遣 四、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选用劳务派遣制,委托衡水颐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招聘。 五、招聘条件 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热爱民政事业。 2.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3.①基层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日以后出生),②敬老院服务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①基层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具备全日制普通中专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②敬老院服务人员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5.具有故城县户籍。 6.具有社会工作教育背景或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人员、退役军人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六、其它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品行,政治上可靠,热爱社会救助事业,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等;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未查清的; (3)有较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本人到非正常场所上访记录和不按《信访条例》逐级、有序、依法上访的; (5)本人与其他单位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的。 七、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实施。 (一)公告 在故城县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2020年5月28日至6月1日 (二)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2日至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故城县政务中心A区一楼 联系电话:18730823979 5389621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填写《故城县基层社会救助人员报名初审表》,报名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并提交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 (2)近期蓝底一寸彩色免冠照4张。 (3)报名费100元。 4.注意事项 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出现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5.考生资格审核合格后发放《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60分)及民政基础知识(40分),试卷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购置;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1.5的比例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应变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它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成绩 总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六)体检、政审 在故城县中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按照招聘条件进行政治审查。体检和政审有不合格的,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上述环节合格的人员在故城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八)签订劳动合同 衡水颐源劳务派遣公司根据政审情况同拟聘用人员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同能够胜任工作的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含试用期共三年)。 八、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不含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基本工资执行我县最低月工资标准1680元(以后按河北省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相应调整),绩效工资每人每月500元。 1.聘用人员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 2.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办理相关手续。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满后根据单位需求和本人表现,或续聘或解聘。 3.3个月的试用期间,正常发放工资、缴纳社保。 九、聘用人员管理 招聘的社会救助经办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由衡水颐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同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县民政局及所在乡镇、社区负责日常管理。劳务派遣公司代缴各项社会保险、发放工资,社会保险的个人缴纳部分由派遣公司从工资中扣除。 十、派遣人员退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务派遣公司同派遣人员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工资、停止缴纳社会保险: (1)所聘人员期满又未续聘的; (2)已实现其他岗位就业的; (3)连续一个月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4)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十一、其它事项 为确保考生及时得到相关信息,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参加面试、体检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020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