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持续做好设卡管控。继续做好散煤管控检查站的值守检查工作,协调镇派出所、食药监分局安排得力人员联合镇村干部做好联合检查工作,严厉查处流动售煤摊贩和流动售煤车辆,坚决防止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劣质散煤流入镇域。 二是持续做好源头管控。各村发挥好属地监管责任,建立村级散煤管控点37个,对辖区内从事拉运煤炭车辆、存储煤炭等涉煤行为进行彻底的摸排,登记造册,强化监管。同时,镇安监站、派出所、食药监分局加强联合执法工作力度,坚决杜绝非法储煤场死灰复燃、转移经营等行为。 三是加大散煤置换工作力度。各村继续深入排查本村散煤存量,充分和老百姓讲清置换政策,如实上报散煤存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