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曹世明、曹国壮见义勇为行为公示的公告

2019-08-26 09:07:17 来源:景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确保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质量,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现将曹世明、曹国壮见义勇为事迹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限为15天,2019年8月27日至2019年9月10日。

联系单位:中共景县县委政法委员会

联系电话:4222431

邮寄地址:景县景安大街243号

中共景县县委政法委员会

    2019年8月26日

  曹世明、曹国壮见义勇为事迹

曹世明、男、1959年1月生、景县王千寺镇朱庄村人。

曹国壮、男、1960年9月生、景县王千寺镇朱庄村人。

2019年8月14日下午16:00左右,来朱庄村走亲戚的一名6岁女童和11岁的姐姐在朱庄村南玩耍,在经过深5米左右的坑塘边时,6岁的女童不慎落水,姐姐急忙喊:“快救命,我妹妹掉进坑里了”,正在家中房南砌墙的曹世明和正在房南填天然气管道土坑的曹国壮听到呼救声,两人急忙跑到坑塘边,此时水里已没有落水孩子的踪影,只看到水面上有波纹,两人顾不上脱衣服,没有任何犹豫的跳进水里,向那个方向游去,大约在水下找了两三分钟,才找到落水的孩子,由于水太深,衣服也有阻力,两人体力不支,呛了几口水,二人轮流托着孩子费了好大的劲,才将落水孩子托回岸边。上岸后发现孩子没有气息,二人急忙将孩子倒立,送往村医务室抢救,随后曹国壮儿媳妇柳林开车将落水女童送往医院抢救,因抢救及时,落水女童脱离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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