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组织的公告

2020-03-30 11:52:09 来源:景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为扎实推进我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试点工作,拟决定面向全县遴选承接试点项目的服务组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地点、环节和数量

项目实施地点安陵镇、刘集乡、连镇乡、留府乡共计4个乡镇,涉及耕地面积5.0万亩,主要补助环节是小麦、玉米耕、种、收3个补助环节。

二、承接项目的服务组织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服务公司、家庭农场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具有市级(包含市级)以上示范经营主体称号;

2.具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规模、服务能力相匹配的农业机械设备,作业人员、服务场地以及其他能力;

3.有良好持续运营能力,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服务质量优质,有规范的服务协议,有较强的辐射带动力,能有效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进程;

4.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监管,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遴选方式

1、网上公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县农业农村局在景县公开信息网发布遴选公告。

2、自主申请。有承接意愿且符合条件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有关材料向县农业农村局报名。

3、现场考评。由县农业农村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考察评估,提出考评意见。

4、项目领导小组评审并公示。社会化服务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经自主申报、基本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择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承接主体。在景县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公示期7天以上,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

5、签订服务合同。服务主体与县农业农村局签订服务服务合同。

四、报名截止日期:二〇二零年四月七日

  

景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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