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力做好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从业人员每餐上岗前必须检测体温,严禁有感冒、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员工上岗。 二、加大食堂消毒、保洁、通风频次,保证就餐环境卫生。 三、食品原辅料采取定点采购配送方式,做好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禁止采购、经营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 四、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在加工过程中要做到生食和熟食分开,餐用具必须经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 五、科学合理安排就餐形式,杜绝集中就餐,实行分餐或错时就餐,鼓励自带餐具用餐。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电话:12315。 怀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