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春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通告

2020-03-19 18:26:34 来源:朔州新闻网 怀仁频道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当前,已进入森林防火关键期。为切实做好这一期间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有效控制森林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发布如下通告:

一、今年春季全市森林防火期为2020年3月20日至5月20日,在森林防火期间,全市人民群众要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严禁携带火种、火源进山入林;

(二)严禁烧火取暖、野外吸烟、乱丢火种、烧纸祭祀;

(三)严禁烧荒、烧秸秆、燎地边、焚烧垃圾;

(四)严禁在林区内野炊、生火烘烤食物;

(五)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违规爆破作业;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森林防火工作职责,严格管控野外火源,做好防火物资储备和队伍组建,充分做好扑火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确保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严防重大、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新闻媒体要广泛开展森林消火宣传教育活动,倡导献鲜花、花篮、花圈等文明扫墓的祭祖新风。

三、严禁生产、销售冥纸冥币等可燃性祭祀用品。一经查获全部没收,同时给予上限处罚。

四、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执行禁火规定。对违反本禁令造成森林火灾的,依照有关规定严惩不怠。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家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别是党员和领导干部违反本通告的,一经发现,将从严从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怀仁市人民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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