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长信箱工作制度的通知

2017-01-12 17:00:39 来源:华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黄海洋 字号:T|T
  三、办理程序

  1.收件。区电子政务科实时查收信件,做到日收日清。

  2.登记。对受理信件进行筛选、分类、整理,按照“一件一号”的原则进行登记编号,纳入台账管理,明确责任单位、办理时限。

  3.办理。根据信件内容和类别,选择直办、交办、呈办等三种方式对群众来信进行处理。

  (1)直办:即直接答复来信人。政策明确规定或已有处理意见或解决办法的,区电子政务办公室可以直接答复来信人;专业性较强的,指导来信人与相关部门联系,由相关部门直接答复。

  (2)交办:根据群众来信内容,区电子政务办提出拟办意见和承办要求,报主管副主任同意后,将信件转交有关部门或单位办理。区电子政务办负责及时进行催办,随时掌握进展情况。承办单位要安排专人按时签收群众来信,自签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时间的,应在办理时限内向区电子政务办公室说明原因,申请延时。

  (3)呈办:对关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或者情况复杂、涉及单位较多需要协调处理的问题,按程序呈送区政府有关领导,根据领导批示意见转交有关部门或单位办理。

  4.反馈。一般信件,由承办单位通过网站直接向来信人反馈办理结果;区政府领导批示的信件,承办单位要将办理情况反馈给区电子政务办公室,经审核后由区电子政务办公室反馈办理结果。

  四、保障措施

  (一)实行专人负责。各乡(镇)办、各部门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区长信箱办理工作,配备专人具体负责区长信箱的管理和协调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涉及多个部门的,由主办单位协调,相关单位配合,共同做好办理工作。

  (二)实行责任追究。承办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办理群众来信,对不负责任、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办理信件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三)实行定期通报。区电子政务办公室对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进行统计,每季度进行一次通报,并将此作为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的重要依据。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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