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影响营商环境作风问题投诉举报的通告

2019-08-01 15:05:00 来源:恩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关于受理影响营商环境作风问题

投诉举报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集中解决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快形成公平、开放、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特建立恩施市营商环境问题投诉举报平台。恩施市纪委监察委员会、恩施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受理影响营商环境作风问题的投诉举报,鼓励企业和群众对我市营商环境建设进行监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投诉举报对象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公共服务企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

二、投诉举报范围

凡是在我市辖区内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服务事项的企业和群众,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致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都可以进行举报投诉。具体包括:

(一)部门不按规定提供行政审批服务、兑现办理承诺的;

(二)工作人员作风生硬、态度蛮横粗暴、不作为、慢作为,给企业和群众造成工作延误或损失的;

(三)在开办企业和项目报建审批、投产经营等过程中,认为被投诉人损害其合法权益的;

(四)其他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影响营商环境的行为。

不予受理的范围:

(一)对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

(二)对已经进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对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结果不服的;

(四)没有明确的投诉对象和具体的事实、理由与请求的;

(五)匿名投诉的;

(六)其他不属于营商环境监督职责范围的问题。

三、投诉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

恩施88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2019年9月1日以后),接听时间为全天候24小时。

0718—8024960,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二)电子邮箱:esxzfwzx@126.com

(三)来访或来函:恩施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恩施市金桂大道98号市民之家725室,邮编445000)

请投诉人同时提供以下信息,包括:投诉人姓名、联系方式;投诉举报事项、事实;被投诉方的姓名、单位名称;其他便于受诉单位查证处理的有关资料。

对投诉举报个人资料,按照有关工作纪律严格保密,保护投诉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特此通告。

中共恩施市纪委机关

恩施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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