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违规经营融资担保业务机构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的通告

2019-12-04 09:46:00 来源:恩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李冬菊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贯彻落实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省开展违规经营融资担保业务机构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的通知》(鄂金发〔2019〕34号)、恩施州地方金融工作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州开展违规经营融资担保业务机构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的通知》(恩施州金发〔2019〕8号)文件要求,为规范融资担保名称和业务牌照管理、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决定在全市开展违规经营融资担保业务的机构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清理整顿时间:2019年12月2日至12月25日。

二、清理整顿对象

未取得融资担保经营许可证,名称或经营范围含“融资担保”字样的机构;未取得融资担保经营许可证,实际上经营融资担保业务的机构;开展汽车消费贷款担保业务的汽车经销商和汽车销售服务商。

三、清理整顿内容

(一)从事融资担保业务的机构,必须先取得省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的《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再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

对于未取得融资担保经营许可证,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融资担保”字样的公司,必须在2019年12月20日前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或办理注销登记。

(二)开展汽车消费贷款担保业务的汽车经销商和汽车销售服务商,必须妥善结清存量业务,严禁开展新的汽车消费贷款担保业务。

(三)提供或变相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各类助贷机构,必须妥善结清存量业务,严禁开展新的融资担保业务。

(四)未在限期内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或办理注销登记的企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市监管(工作)部门的处理意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公司名称。

(五)违规经营融资担保业务且限期未整改到位的,由市监管(工作)部门联合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取缔。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恩施市金融领导小组办公室

恩施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3日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