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申报2020年民贸企业的通知

2020-06-05 09:52:00 来源:恩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恩施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恩施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申报2020年民贸企业的通知

为加强对民族贸易企业的服务与管理,省民宗委拟于2020年6月组织申报2020年度民贸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民贸企业是指民族贸易县内民族贸易企业。民族贸易企业申报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民族贸易县内登记注册且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二)该法人企业主营业务(依据工商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必须是经销少数民族特需品或生产生活必需品或收购(加工、销售)民族地区农副产品;

(三)经销少数民族特需品、生产生活必需品、收购(加工、销售)民族地区农副产品销售额占企业全部销售额60%以上。根据国家民委有关通知,少数民族特需品指《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目录(2014年版)》中所列商品。少数民族生产生活必需品仅指日用百货(各种棉、麻、毛、丝、皮等天然纤维和人造纤维的纺织品、服装、鞋帽;各种皮革、橡胶和塑料制品;簿、册、纸张、笔等各种文教用品以及玩具、体育器材和工艺美术品;钟表、照相机、缝纫机、自行车、日用五金;各种家用电器,搪瓷、陶瓷、玻璃器皿,铝制品等)及日用杂品,农业生产资料(农膜、农药、农用化肥、农作物种子、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种畜禽、牧草种子、食用菌菌种、兽药、农用大棚设备、小型农机含零配件及滴灌设施、水产苗种、渔药、渔机渔具等),药品、书籍。民族地区农副产品指由农业生产所带来的副产品,包括农,林,牧、副、渔五业产品,分为粮食、经济作物、竹木材、工业用油及漆胶、禽畜产品、蚕茧蚕丝、干鲜果、干蔬菜及调味品、药材、土副产品、水产品等若干大类。

二、申报材料

(一)企业申请报告;

(二)民族贸易县内民族贸易企业基础档案(见附件);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企业征信报告;

(五)企业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六)企业上一年度销售产品分类清单(销售产品类别、销售额、占比%);

(七)经销商品展示室(陈列室、展示柜)照片及其他相关材料;

(八) 2019会计年度企业第三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内容需包含“经销少数民族特需品、生产生活必需品以及收购(加工销售)民族地区农产品销售额占民族贸易企业全部销售额比例”的内容)。

三、相关要求

请各企业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相关资料,相关材料要装订成册(胶装),一式两份报送至恩施市民宗局经济发展科(所提交材料同时报PDF)。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唐尧   联系电话:8299060   QQ群:348368846)

附件:附件 民族贸易县内民族贸易企业基础档案.docx               

恩施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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