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垚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壶关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壶关县东井岭乡南湖村土地开发项目资本方采购 1.2项目编号:SXYHZB191120 1.3资金来源:民间资本投资。 1.4合作期限:签订合同后半年内完成。 2. 采购内容 2019年9月20日,组织县级各部门专家对《壶关县东井岭乡南湖村土地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并一致同意项目立项实施并进行社会资本方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相应的履行合同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度,近三年内没有任何不良行为记录; 3.3针对本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其它特定要求: a.竞争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投融资能力,并作出顺利实施本项目所需资金保证的承诺; b.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19年11月22日-2019年11月28日(9:00—11:00,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山西垚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治市潞阳门南路淮海宾馆院内东楼二楼)。 4.3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纳税凭证(增值税或所得税);投标截止日前最后一次缴纳社保凭证;上年度审计报告;信用中国网站截图。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具体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递交地点:山西垚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长治市潞阳门南路淮海宾馆院内东楼二楼) 5.3逾期递交或未正常递交投标文件的,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壶关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壶关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地址:壶关县 联 系 人:郭先生、王先生 联系电话:0355-8778342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垚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治市潞阳门南路淮海宾馆院内东楼二楼 联系人:宋女士 电 话:0359-3563105 2019年1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