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进一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晋财监〔2019〕33号)和《长治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长治市财政局2019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财监〔2019〕9号)精神,我局于2019年8-10月对壶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和壶关县农业农村局2家单位进行了会计监督检查。 检查结果表明,被检查单位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较为规范,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的财务状况和收支状况,但仍存在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内控执行不到位、资产管理不严格等一些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局在认真复核和充分听取被查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依法下达了处理决定,责令被查单位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完善账务手续、调整会计账目,加强国有资产和内部控制管理。同时督促被查单位认真整改、落实处理决定。 壶关县财政局 2020年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