壶关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实施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2020-03-30 08:00:00 来源:壶关县政府 作者:壶关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壶关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实施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晋政办发[2016]101号)、《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长政办发〔201780号)和《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8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89号)精神,结合上级下达资金情况和2020年脱贫攻坚规划制定我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实施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一、统筹整合资金范围 

  统筹整合使用的财政资金范围包括中央、省、市、县财政拨付的涉农资金,含当年安排及结余结转资金。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规定,调整后可统筹整合用于精准扶贫的17大项中央资金。 

  (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晋政办发〔2016〕101号)、《山西省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调整后的<省级统筹整合资金目录表>的通知》规定,可统筹整合用于精准扶贫的6类56项省级资金。 

  (三)按《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长政办发〔201780号)规定,可统筹整合用于精准扶贫的7类17项市级资金。 

  (四)我县结合实际安排的县级扶贫资金。 

  统筹整合资金规模 

  截止目前上级下达列入整合范围用于精准扶贫资金规模35535.6万元。其中:扶贫专项资金14722万元,包括中央扶贫资金10022万元,县级预算安排扶贫资金4700万元;其它财政资金20813.6万元,包括中央资金12224.3万元,省级资金8589.3万元。 

  三、资金安排情况 

  2020年我县脱贫攻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是巩固脱贫成果,确保稳定脱贫。根据以上任务和资金规模,2020年我县统筹整合资金前期投向如下: 

  (一)水利扶贫项目 

  安排整合财政资金2500万元,对13个乡镇的83个贫困村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由县水利局和所涉乡镇政府、贫困村负责实施,年内完成。 

  (二)改善交通条件 

  安排整合财政资金9500万元,对贫困村道路改造、维修、维护,由县交通运输局和所涉乡镇政府、贫困村负责实施,年内完成。 

  (三)旅游扶贫项目 

  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00万元,用于桥上乡旅游产业扶贫示范村建设项目,由桥上乡政府和相关行政村实施,年内完成。 

  (四)产业扶贫项目 

  继续实施《壶关县脱贫攻坚产业扶贫政策》,预安排资金 

  9787.6万元,按照政策规定的扶持标准对旱地蔬菜、中药材、畜禽养殖、精品香菇、设施大棚、干果经济林、立体生态旅游带、扶贫产业园区、扶贫车间、合作社、农产品加工、销售扶贫项目进行补贴。农业农村局、畜牧中心、扶贫办、农经中心负责验收兑现。 

  (五)光伏项目工程 

  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500万元,用于24.2zw光伏电站 

  股权回购项目,由扶贫办负责协调实施,年内完成。 

  (六)贫困村提升项目 

  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390万元,用于贫困村提升工程,由扶贫办指导,各乡镇政府和相关行政村实施,年内完成。 

  (七)少数民族村提升项目 

  安排扶持少数民族方向财政扶贫资金120万元用于五龙山乡两个少数民族村实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相关贫困村负责实施,有关乡镇负责验收,年底前完成。 

  (八)金融扶贫项目 

  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00万元,用于金融扶贫贷款贴息项目。县扶贫办负责实施,年内完成。 

  (九)雨露计划项目 

  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00万元实施雨露计划,县扶贫办负责实施,年底前完成。 

  (十)技能培训项目 

  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50万元,用于贫困户技能培训项目。县扶贫办负责实施,年底前完成。 

  (十一)创业孝老项目 

  为鼓励建档立卡贫困户创业就业和孝老敬亲,安排扶贫资金1000万元,继续对创业就业和孝老敬亲贫困户实施奖励。 

  四、工作要求 

  (一)健全协调机制 

  在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领导下,建立健全财政扶贫部门与涉农资金主管部门之间的资金统筹安排机制、沟通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领导组会议制度,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各负其责、上下齐抓的工作局面。用于贫攻坚行动的所有涉农项目资金,都要通过领导组会议通报相关情况,研究政策措施,统筹安排资金,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二)强化绩效考核 

  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扶贫项目绩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835号)要求,把支持脱贫攻坚项目的各类财政资金全部纳入绩效管理范围。按照“指标科学、程序规范、结果可用”的思路,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考核指标,对整合涉农项目资金推进贫攻坚任务的安排分配、使用管理、实施效果等情况进行绩效综合,绩效考评结果将作为涉农资金整合单位和实施乡镇年终考核依据,对考评结果较差的乡镇将扣减下年扶贫资金分配指标。 

  (三)明确主体责任 

  统筹整合资金支持的项目,要明确实施主体与监管服务主体,保证项目高效、有序推进。县委、政府督查室要对相关部门资金整合情况和脱贫项目进展情况分阶段督查,对规避资金整合,不按脱贫攻坚规划分配项目资金的单位要责令限期整改,并追究单位领导责任;对违规操作、项目推进缓慢、推诿扯皮的部门和乡镇、村要及时进行问责,限期整改,确保脱贫攻坚实效。 

  附件:壶关县2020年脱贫攻坚项目实施计划表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