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40个村庄荣获“国家森林乡村”称号

2020-02-09 09:20:00 来源:壶关县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记者丁宇红牛惠报道: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分两批公布了国家森林乡村认定名单,并发布了国家森林乡村专用标识标语。我市12个县区40个村庄榜上有名。

  国家森林乡村是指自然生态风貌保存完好、乡土田园特色突出、森林氛围浓郁、森林功能效益显著、涉林产业发展良好、人居环境整洁、保护管理有效的生态宜居乡村。2019年国家林草局组织开展了国家森林乡村创建工作,在各地县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推荐、市级林业部门审核、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评审公示的基础上,审查认定了7586国家森林乡村我省共认国家森林乡村255个,我市上榜个数居全省前列。

  开展国家森林乡村建设是示范带动乡村绿化美化,推进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措施。近年来,我市在积极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工作的基础上,实推进村庄绿化美化,大力鼓励和支持各地积极开展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活动,把乡村绿化美化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抓手,取得了明显成效,明显改善了人居环境,提升了村容村貌,广大农民获得感不断增强,幸福指数进一步提升。

  本次评选,沁源县有6个村庄荣获国家森林乡村称号,沁县有5个,壶关、平顺、黎城各4个,上党区、屯留区、潞城区和长子县各3个,潞州区和武乡县各2个,襄垣县1个。被认定为国家森林乡村的单位可按照国家林草局公布的国家森林乡村标识标语,制作和使用国家森林乡村牌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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