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建设是否有利于城市发展;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寄送信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交意见。 公众参与起止时间:2017年10月20日至2017年11月2日。 九江新苏环保水务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