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第21号令)相关规定,我局定于2019年11月28日召开武冈市农村短途客运票价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19年11月28日上午九点三十分。 二、听证会地点:武冈市交警大队七楼会议室。 三、听证方案 1、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 (3)《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 (4)《湖南省定价目录》(湘发改价调〔2017〕1237号)明确规定农村道路客运票价定价权授权给市县人民政府。 (5)《湖南省道路旅客运输价格管理办法》(湘价商〔2014〕61号)。 2、成本审核情况 定价成本项目包括:司乘人员工资及社保、车辆折旧费、行车燃料费、车辆保险费、维修保养费、轮胎消耗费、站场费、车辆检测费、管理费等。 经测算,武冈市农村短途客车每台车年不含税定价成本总额为152852.09元,按63.90%载客率计算,单位载客成本为0.248元/公里·人(不含税)。 3、拟定农村客运票价调整标准 1、各站点的客运票价计算,客运票价=客运车型运价×旅客计费里程。 2、运价标准(即运价率) 运价标准(即运价率),计量单位为:元/公里·人,包含运营成本、利润、税金及附加,运营成本为0.248元/公里·人、利润率为成本利润率8%、税率3%、教育附加和城建附加合计12%,旅客身体伤害赔偿责任保障金为基本运价的2%,经测算运价标准为0.28元/公里·人。目前文件规定的运价标准为0.21元/公里·人,比现行标准提高0.07元/公里·人,运价率上调33.33%,票价平均综合上调幅度为24.22%。 四、听证人 11名,即:唐军、刘兴镜、李永彪、罗晓华、刘彩霞、欧阳春燕、廖继珍、毛桂兰、姚立华、肖泽银、李国雄。 五、经组织推荐,本次听证会产生听证参加人共23名(具体人员名单如下)。至公告日止暂无人员报名参加旁听。 农村短途客运票价调整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武冈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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