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冈市关于切实做好清明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0-03-21 11:53:47 来源:武冈新闻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武冈的发展与进步,始终离不开全市人民的支持和参与。全国各地及境外武冈乡友一直以来都是支持帮助家乡建设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市委、市政府任何时候都欢迎乡友来(返)武冈并愿意竭诚为乡友服务。众所周知,当前为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为严防清明前后新冠肺炎疫情输入,切实保障武冈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为了来(返)武冈人员降低感染风险,确保安全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结合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现将清明节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通告如下,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  近期所有拟在清明节前后(3月21日至4月15日)进入武冈的人员(包括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要提前48小时将本人姓名、境外所在国家(地区)及城市或国内省市县、具体行程(含转机等)、所乘交通工具、返程日期、联系方式、个人身体状况等信息向拟抵达地所属村(社区)或来(返)人员所在单位报告。

       第二条  所有邀请、接待或安排外地人员来(返)武冈的单位及家庭,必须提前48小时如实向属地村(社区)报告来(返)武冈人员情况。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武冈人员或乘坐飞机、高铁、大巴等密闭公共交通工具存在交叉感染重大风险的来(返)武冈人员必须积极配合落实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且费用自理。

       第三条  全市所有宾馆酒店要严格做好入住人员登记管理,宾馆酒店、房屋出租人等接受来(返)武冈人员入住的,必须立即向属地村(社区)和辖区派出所报告。

       第四条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严格内部人员管理,严格请销假制度并落实备案登记。疫情防控期间请假外出的干部职工必须如实报告个人去向,原则上不允许出国(境)。各单位要提前48小时向属地村(社区)报告本单位干部职工及其亲属从境外来(返)武冈情况。

       第五条  所有从境外来(返)武冈人员在入境检查无异常后,按规定采取定点集中隔离。凡有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的,以及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有接触史的入境人员,必须立即送定点医院隔离观察诊治。

       第六条  本通告规定期间,所有人员(含本地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除加强自我防护措施外,一律不得聚会、聚餐、邀餐。

       第七条  严肃追责问责,对于迟报、漏报、瞒报、谎报、不报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武冈人员情况或拒不配合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存在失职、漏排漏管等问题的市直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实行责任倒查、追责问责;对隐瞒不报的境外来(返)武冈人员,除自行承担隔离期间的相关费用外,还需承担因此产生的其他直接费用和相关法律后果。

       第八条  广大群众发现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武冈人员不如实报告或不遵守隔离规定等线索,可向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乡镇(街道)值班举报电话举报。举报信息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予1000-3000元现金奖励。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情形的,奖励首位举报人。各乡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做好值班值守,及时接听相关人员行程报告和群众举报,依法依规做好管理服务。

       第九条  本通告自2020年3月21日零时起施行,至4月15日24时终止。

附: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乡镇(街道)值班举报电话:

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0739-110、0739-12345、0739-4253218

湾头桥镇:0739-4531001;    邓元泰镇:0739-4500231

龙 溪 镇:0739-4561313;    文 坪 镇:0739-4591001

司马冲镇:0739-4300318;    大 甸 镇:0739-4320118

荆竹铺镇:0739-4361001;    马 坪 乡:0739-4380002

晏 田 乡:0739-4410001;    水浸坪乡:0739-4420173

邓家铺镇:0739-4480049;    双 牌 镇:0739-4430001

稠树塘镇:0739-4451001;    秦 桥 镇:0739-4400005

辕门口街道:0739-4220292;  迎春亭街道:0739-4330001

法相岩街道:0739-4291227;  水西门街道:0739-4310001

       武冈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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