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0年3月11日12时,我县已连续33天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截至2020年3月10日12时,我县已连续32天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截至2020年3月8日12时,我县已连续30天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截至2020年3月4日12时,我县已连续26天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截至2020年3月5日12时,我县已连续27天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湖南华电永州风电有限公司拟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湖南华电永州蓝山四海坪二期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环境影响报告和公众参与说明向公众公示。...
为加强土地资产管理,完善城镇地价体系,规范土地市场,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县自然资源局兹定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就我县城镇基准地价调整更新成果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工作需要,经请示同意,蓝山县经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县属国有企业,由蓝山县人民政府委托蓝山县经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组建子公司运营管理,专业从事工业园区工业污水处理,位于蓝山县塔峰镇东方大道七里江桥头北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
为进一步加强治理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工作,切实加强对车辆货物装载源头企业的管理,规范货物装载标准,禁止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出(站、矿、场),建立健全县公路治超处罚和问责机制,确保治超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62号)和《湖南省治理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一超四究”制度(试行)的通知》(湘交工办【2017】2号)等文件的规定,特对全县5万吨以上货运源头装载企业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