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防疫组通〔2020〕1号
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临汾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部署安排,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力量,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阻断疫情传播,防止疫情蔓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启动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二、取消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和人员集聚活动。全市所有网吧、KTV、电影放映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部暂停营业。 三、全市所有餐饮服务行业暂停营业;关闭活禽活畜交易市场,禁止活禽活畜运输流通,加强源头防控。 四、设立交通站卡,对过往车辆、人员进行严密排查登记。除出租车外,全市所有公交车、班线客运车辆、旅游包车暂停运营,乘坐出租车的司乘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五、全市所有村(居)、社区设立防控点和劝返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六、鼓励提供疫区来霍人员信息线索;乘坐1月22日ZH4751(CA8215) 航班的人员第一时间拨打霍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值班电话:0357-5624942,登记备案。 七、改变传统过节方式,尽量减少外出,外出要佩戴口罩,杜绝聚会聚餐。 八、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培训机构,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准提前开学;各类工矿企业要推迟复工复产,减少人员聚集。 九、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对公共场所严格开展防疫消杀,家里要常通风、勤打扫。 十、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的正常供应,保持物价稳定,严禁借机哄抬物价。
霍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