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德清县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的公告

2016-06-14 13:28:34 来源:德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禹瑞丽 字号:T|T

  5、各招生院校在相应批次招生工作开始前,将我县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

  四、配套政策

  1、学习费用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学员,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由县乡财政承担。定向培养生取得毕业证书时补助总额的40%,毕业到岗并签订聘用合同后,服务满五年,补助其余部分。定向培养生可享受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贷学金政策。

  2、就业与待遇

  2016年入学的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后,按照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由县卫计局根据专业统一调配到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并由用人单位与定向培养生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时间)。聘用期间需参加全省统一的毕业后医师规范化培训,聘用合同期满后仍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不再续签聘用合同。2016年入学的定向培养生不回本县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的,应当返还财政实际支付的定向培养生补助经费及相关费用,同时不再享受定向培养生的相关待遇。

  德清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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