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天津高级中学宿舍阳台维修改造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2016-06-14 13:34:52 来源:宁强县人民政府网站 作者:天津高级中学 责任编辑:禹瑞丽 字号:T|T

  一、招标条件

  宁强县天津高级中学学生宿舍阳台维修改造项目已由宁发改综合【2016】7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强县天津高级中学,建设资金为天津援建及单位自筹资金,项目概算为90万元,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工程建设地址位于宁强县天津高级中学校园内,工程主要内容为维修学生宿舍阳台372间,其中铲除墙皮8272平方米,贴内墙砖8272平方米,制作砼盥洗浴池372个,室内屋面局部防水372间等。施工设一个标段,发包方式为施工总承包。

  三、资格要求

  投标项目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等级;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申请人资格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五、购买资格预审文件须知

  1、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项目负责人本人(建造师)须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注册证书、信用手册(注册地在汉中市以外企业除外)、安全B证原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并要求提交以上证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一套,资格预审文件费每份50元,售后不退。凡未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登记的施工单位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2、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自2016年6月 14 日起至2016年6月 20 日止(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地点在汉中市汉台区南门十字颐馨园小区东单元1105室,联系人:鲁女士,联系电话:0916-2684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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