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区政法系统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公告

2020-01-29 08:00:00 来源:淮安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发挥政法系统职能,进一步强化联防联动联控工作,有效阻断新型冠状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打赢全区疫情防控阻击战,特公告如下:

一、坚决全面防控。自2020年1月10日以来,自武汉返回淮安区所有人员(含武汉境内中转)、近期去过武汉(含武汉境内中转)的淮安区所有人员,必须按照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主动报告并服从辖区安排,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就诊。根据检查情况,服从医疗人员采取的观察、隔离等措施。如经属地镇街和相关职能部门劝告无效的,由公安机关协助镇街和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措施。阻碍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坚持履职尽责。政法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带头不聚会、不串门、不信谣传谣,将防控工作当作当前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坚持履职尽责,坚守工作岗位,坚决靠前指挥,全力做好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相关工作。各镇街党委政法委员或分管负责人要一线督战,充分发挥网格化社会治理功效,指导帮助村居(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三、加强宣传排查。广大网格员队伍要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统一部署安排,主动配合村居(社区)深入网格一线做好疫情防控宣传、信息摸排报送和协助“四包一”等工作,发现重要信息和事项及时上报。

四、依法严厉打击。政法机关要为疫情防控维稳工作提供精准高效的法律支撑。严厉打击拒不执行政府关停网吧、棋牌室等公共场所决定的行为,坚决防止疫情在公共场所传播扩散;严厉打击各类借机造谣滋事、恶意污蔑攻击的不法行为,及时发现处置各类造谣、不实疫情信息;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趁火打劫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扰乱社会秩序、干扰疫情防控、妨害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 特此公告!


中共淮安市淮安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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