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区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倡议书

2020-02-04 08:00:00 来源:淮安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全区广大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于关键时期,需要广大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的共同参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辐射带动了我区70%以上的农户,保障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一方面能够增加农民收入,另一方面对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至关重要。为加强农产品稳产保供,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我们向全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出倡议:

一、抓生产,保供应。广大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要在当地政府和农业农村部门的指导下,及时了解主要农产品供求信息,合理安排蔬菜、畜禽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持正常生产秩序,确保“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

二、抓质量,重安全。广大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要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强化质量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农业生产标准,加强种植、养殖过程管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抓销售,畅渠道。广大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要加强市场信息沟通,主动与城市农产品营销主体、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对接,及时提供农产品信息,积极组织农产品快速有序流通,确保农产品进城入店。

四、抓规范,讲诚信。广大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要以诚信为本,依法依规开展经营,规范管理和服务,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坚决杜绝趁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发布虚假误导信息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发生。特别是各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要充分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增强疫情防控的责任心和稳产保供的使命感。

五、抓防护,强防疫。广大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要监督成员和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保护,保证生产经营的同时不传播疫情。各养殖类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要规范养殖生产,不购进、不运输、不销售来源不明或非法捕获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做好养殖场区、定点屠宰场等场所的消毒灭源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

六、担责任,聚人心。鼓励广大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和义务,积极为抗击疫情捐资捐物奉献爱心。鼓励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利用各类农机具参与村居街道卫生防疫消毒工作。配合加强农村疫情防控,利用社务管理平台、成员微信群等渠道,把科学防疫知识和疫情防控要求发送给农民成员,引导农民群众不信谣、不传谣,坚决抵制和纠正散播谣言的行为。

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在党和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全区人民共同努力下,齐心协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淮安市淮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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