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白马湖备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渔民上岸和房屋拆迁安置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2020-03-02 08:00:00 来源:淮安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试行)》(苏办发(2013)31号)和《淮安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预测评估化解制度(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需对本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淮安市白马湖备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渔民上岸和房屋拆迁安置工程

项目单位:淮安市淮安区水利局、淮安市淮安区漕运镇政府

项目背景:白马湖是我省十大湖泊之一,是淮河下游重要水体之一,也是淮河入江水系的主要调控节点,为国家南水北调工程东线过境湖泊,2009年确定为淮安市中心城区备用水源地。为提高淮安市区供水保障水平,增强市区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的能力,加快白马湖南闸水源地的达标建设是必要的,也是迫切的。

项目位置及区域状况:淮安市白马湖南闸水源地位于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运西河-新河输水河道穿湖段,取水口头部设置在淮安区漕运镇渔民村境内的白马湖东湖区(东闸口闸向西南约300m)。根据江苏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淮安分局2019年8月编制的《淮安市白马湖南闸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白马湖南闸水源地划分为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范围如下:

一级保护区:以取水头部为中心,半径500m的湖区水域及湖堤背水坡堤脚外100m范围内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延1000m的湖区水域、湖堤背水坡堤脚外100m范围内的陆域;运西河入湖口上溯2000m及其两岸背水坡堤脚外100m范围内的水域和陆域。

准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外延1000m的湖区水域、湖堤背水坡堤脚外 100m范围内的陆域;运西河二级保护区上溯2000m及其两岸背水坡堤脚外100m范围内的水域和陆域;新河与白马湖交汇口下延至镇湖闸及其两岸背水坡堤脚外100m范围内的水域和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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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白马湖备用水源地取水口周边整治工程区域划分图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由决策责任单位委托在淮安市委政法委员会报备的国稳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淮安)有限公司开展稳评工作,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单位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1、制定评估方案;2、公示评估项目;3、开展风险调查;4、全面分析论证;5、编制评估报告;

2、主要工作内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工作内容是阐明建设项目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对本项目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价,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疫情时期,本决策通过电话、广播、宣传车、微信等政府网络媒体宣传,根据预测的主要不利影响,提出保护对策和减缓措施,并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3、主要社会影响风险因素:

①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符合国家、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重大决策。

②是否符合本地区近期和长远发展规划,是否兼顾了各方利益群体的不同需求,是否考虑了地区的平衡性、社会的稳定性、发展的持续性。

③是否经过充分论证,是否符合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意愿,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是否在可承受的范围内并且有保障,是否能确保连续性和稳定性,时机是否成熟。

④对所涉及区域、行业群众利益和生产生活的影响,群众对影响的承受能力,引发矛盾纠纷、群体性事件的可能性。

三、公众意见征求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项目周边公众及利益相关群体。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本项目的合法及合理性;(2)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3)本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4)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5)本项目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6)对本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3、公众在了解本项目建设有关情况后,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它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负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核的政府主管部门提交相应正式意见。

四、项目决策责任单位及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项目决策责任单位:淮安市淮安区水利局、淮安市淮安区漕运镇政府

联系人:潘道勇    电话:15952356530     邮箱:444851618@qq.com

        张国荣     电话:18952330678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名称:国稳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淮安)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志东   电话:18952304444   邮箱:hagwwp@163.com

五、有效日期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0日内。

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项目或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与项目方或者评估方联系。

特此公示!

                                                       


淮安市淮安区水利局    

                                                      淮安市淮安区漕运镇政府

                                                    2020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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